治疗梅毒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电话:010-69368999 时间:2015-04-27
通用的梅毒治疗方法并非适合每一个梅毒的患者,比如有些药物适用于大人,但对于年龄小的患者就不适用。下面将系统介绍梅毒患者在治疗中的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
梅毒治疗的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长效西林(即苄星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
已经得到深入治疗的梅毒患者,应保持2~3年的随访,在此期间应严格观察患者的血清反应的滴度下降及临床异样情况,如无复发迹象即即可停止随访观察。患者只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治愈是没有问题的。
治疗梅毒的几个注意事项如下所列:
1、孕妇、婴幼儿不适合使用四环素,四环素有可能使母亲发生肝中毒、胎儿发生牙齿釉质变黄,也有可能抑制母体腹内胎儿的骨骼发育。
2、治疗之后的患者也需要定期复查,以防止复发,可及时采取治疗。
3、梅毒患者第一次治疗后的12个小时之内,可能会因青霉素在快速杀死梅毒螺旋体的过程中释放异性蛋白而引起“吉海反应”,表现为寒颤、发热、恶心、不适、头痛及关节痛等流感症状,会暂时加重梅毒病损,反应严重的患者极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晚期梅毒患者几乎很少出现这种症状,但神经梅毒,尤其是麻痹性的痴呆患者,可能会出现突发的神经症状或精神病。心血管梅毒可能会导致主动脉瘤破裂或冠状动脉阻塞等。有相关专家主张可在2~3天的周期内使用小剂量强地松来预防。
4、孕妇患者在治疗梅毒时可使用红霉素,虽一般不对其新生儿进行预防性的治疗,仍要一直保持对血清试验的观察,直至转阴为止。
5、治疗之后的观察期内,患者的每次复查都应作详细体检(包含胸透),神经梅毒及晚期梅毒还应做脑脊液的检查。
梅毒的彻底治愈并不是特别容易的。因此即便梅毒的当前症状治好了,患者也应定期到医院检查是否有复发迹象,这样就可以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另外对与梅毒孕妇患者的治疗方法,与一般人是不同的。